党建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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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0-05-25   阅读次数:2330

根据汕头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七轮第七巡察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7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行政会议替代党委会议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会议记录未能体现校委会成员充分表态发言。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已于2020年3月9日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自2018年5月起,学校党委会议、行政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已分开记录。2020年1月,学校党委选派专人(中共党员)作为党委会、教工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人。

2. 关于管理制度严重滞后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规程》至今没有根据党委会的决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林百欣科技中专食堂管理制度》严重滞后,仍执行1995年10月30日公布、现已废止的《食品卫生法》规定。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规程》,并严格按照新修订规程执行相关的审批报销手续。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版)修订完善学校《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管理制度执行管理。三是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在全面细致查找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废止执行原有规章制度4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个。新修订制度于2020年3月9日正式施行。

3. 关于历史遗留等问题悬而未决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学校土地和大部分房产未取得土地证、房产证。(2)不少教职工反映,学校长期存在师资紧缺、编制过少、任务过重、学生过多、场地不足等问题,党委没有主动积极想办法解决“瓶颈”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学校总务科在前期做足充分准备与协调沟通下,已到汕头测绘院办理合并地块后该地块的地形图,依据两块地块划拔文件及该地合并地地形图并写书面申请报告。按1:500或1:1000北京54坐标出图。测绘院于3月9日到学校实地测量。目前我校相关负责人正积极追踪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其他办证资料,及时整理,争取早日完成该项工作。二是学校于199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批准办学规模为在校生1000人,核定我校事业编制130名。2015年以来,学校办学规模在校生一直保持3200人以上,但事业编制仍为130名,这也是造成学校师资紧缺、编制过少、任务过重、学生过多的主要原因。2020年2月25日,学校有关领导一行到龙湖区人社、区委编办反映学校编制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等问题,获得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3月2日,学校将《林百欣科技中专关于请求解决学校超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说明》报送龙湖区分管领导,并及时与领导沟通、汇报,取得理解。3月9日,学校将《关于提请批准<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请示》(汕林科〔2020〕6号)上报龙湖区政府,经区政府审批后,即可经向区人社局报请备案后,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实施招聘。目前区领导正牵头相关部门对学校呈报的以上事项进行研究办理。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不够主动深入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存在开展不到位,甚至涉嫌弄虚作假;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到位。(2)党委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委履行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得力;党委成员分工不明确,没有履行责任人职责,没有形成制度。(3)相关工作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漏洞;学校社团管理不够到位、制度不够健全。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学校对原《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试行)》进行重新审定、修订完善,补充制订《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林百欣科技中专意识形态类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并于3月9日以通知形式(汕林科党发〔2020〕4号、5号、6号)下发至各党支部、科室、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明确由校党委班子牵头,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跟进、检查和督促。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科室(部门)2020年度工作的专项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会议有记录、管理合规范、落实真到位。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管支部、部门、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指导和监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师生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自觉守好意识形态“南大门”。三是深化实施“美丽德育”,加强思政育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带动业务开展,党员、教师不忘自己的初心,牢记自己肩上使命。突出政治引领,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线,持续开展“三融入”(融入课堂教学、融入课程内容、融入实践活动)活动,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实现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同向进行,打造示范课,让课堂成为传播新思想、新理论的主阵地。四是加强学校社团管理,修订完善社团管理制度。校团委修改完善《林百欣科技中专社团管理制度》,并制定《社团活动申请表》,严格管理和掌握各社团活动的开展,社团活动的宣传报道统一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发布,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严肃纪律;建立健全社团监督机制,通过聘请社团指导老师,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和监督,营造向上向善的活动氛围,拓展主渠道传递正能量,并计划定期召开社团指导老师工作会议,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出社团在学校第二课堂开展中的作用,更好的服务师生,使学校社团工作回归育人初心。五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修订完善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网站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维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后上”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的流程化、细致化、规范化,杜绝不良或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保障校园网络安全运行。六是修订完善学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精神。通过三次专题会议,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学校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报告,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党委会议事范围和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七是研究制定班级微信、QQ群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班级微信、QQ群管理办法,强化百欣学子的规矩、文明和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意识,明确管理原则、管理责任以及追责办法,加强督导教育,保障班级群运行高效、信息畅通、内容规范。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5. 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8月7日经抽查陈文辉人事档案发现缺失《入党志愿书》,而2016年3月学校已排查发现陈文辉党籍材料缺失,时隔3年多仍未补齐材料;发展党员工作不细致,刘颖于2017年4月22日发展为入党对象的会议记录在基础教研室党支部记录本查无,只是在党籍材料体现;王学望成为预备党员之后缺3次思想汇报。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陈文辉同志党籍材料缺失问题进行倒查,2016年3月学校排查后多次到其转出街道党组织寻找党员档案,未能找到。2020年1月13日,学校人事部门再派员到中共峡山街道教育系统总支部委员会核实有关情况。3月20日,派员到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请求帮助与协调,通过潮南区委组织部多次协调,最终在陈文辉同志原入党地雷岭学校找到陈文辉同志的《入党志愿书》,现已追回入档。二是加强党务培训。对学校各支部支委开展党务培训,并针对发展党员问题开展“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专题讲座,要求全体党务人员以基础教研室党支部为戒,必须熟悉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规程和要求,同时,校党委明确党员入党材料必须采取“支部初审、党办复审、党委终审”,严把发展党员材料入口关。三是及时汇总党员材料。王学望同志于2018年11月13日入党,至巡察期间,其在2019年3月、6月、9月撰写的三篇思想汇报均上交在其所在党支部,没有汇总至其入党档案材料中,至2019年12月3日,王学望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后,所有思想汇报等材料均已汇总至其党籍材料中。

6. 关于党费未能足额缴纳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至2019年学校基层党费收缴报告单个人缴纳党费基数没有逐年变化;党费未能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的比例缴纳。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重新核定缴纳党费基数。学校根据党费收缴计算相关规定,对全体党员重新核定个人缴纳党费基数,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起以新的核定标准收缴党费。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到每年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年核对核算有关基数变化,确保缴纳党费及时、足额。

7. 关于职称聘用岗位出缺未能及时补充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调阅2017年12月22日林百欣科技中专《龙湖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聘用岗位出缺后未能及时补充问题,严重影响教职工积极性。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已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方案》,需待区委编办、区人社部门对我校重新核定岗位数后,召开教代会审议相关方案,再行实施。

8.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按比例核算,学校临聘人员不得超过13人,实际临聘人员超23人,且临聘人员名册表没有报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备案。二是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学校没有对全体在职干部的护照和通行证进行登记备案和收缴管理。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完善报备(批)手续。根据《龙湖区区直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汕龙人社〔2017〕11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林百欣科技中专制定使用临聘人员办法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学校人事部门已于2018年4月按要求将《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报送龙湖区人社局、龙湖区委编办、龙湖区财政局审核。2020年3月9日,学校再次向区政府呈报《关于提请批准<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使用临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请示》(汕林科〔2020〕6号),目前尚待批复中,若经审批,即可经向区人社局报请备案,并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实施招聘。二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制度。学校人事管理部门按照《汕头市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工作指引》等规定,2020年3月9日,向全体在职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国(境)证件登记备案和收缴管理的通知》,对全体在职干部的护照和通行证进行了登记备案和收缴管理。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9.关于违规超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违规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超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违规将不符合规定的“学期奖”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停发了2019年全年学期奖、年终奖。二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2018年10月起已停发了四大节日慰问(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三是将以上项目从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予以取消。2019年我校人均绩效工资总额已远低于市属同类中等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水平。下来,学校将依据龙湖区工改领导小组要求我校“结合本校和中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市属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水平,修订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学校教代会审议后报区有关部门备案予以实施。

10. 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抽查,校车调度表中用车科室、调度人、事由、经办人、用车里程等登记不详,调度单登记流于形式。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学校总务科已在2020年1月完成对校车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并对出车手续进行完善,做到校车使用明晰有案可查。同时,加强对市、区公车改革有关文件组织学习领会理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高效使用公车,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的使用除执行公务用车以外,严禁公车私用,必须停放在校内指定位置,公务用车的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费用定期在单位公示。加油卡使用公务卡。

11. 关于民主生活会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8月,查阅该校2017年度、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发现“希望领导多深入基层一线”,“改善学校食堂饭菜”等问题,老新常谈,年年提,问题年年整改不彻底。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开展深入剖析,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特别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制度。由学校纪委牵头,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在下一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对整改没完成、不彻底的问题相关责任人需做出说明,对于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问责处理。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2.关于白条报支、坐支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经抽查,现金支付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午餐补贴凭证后仅附收款收据,背面注明抵扣食堂管理费,存在白条报支、坐支问题。(2)经抽查,2016年新生军训教官工作餐餐费,2016年9月25-26日基金从业人员考试工作人员餐费,仅附收款收据2单,无军训通知、用餐人数、天数清单等材料,存在白条报支问题。(3)从抽查凭证看,2016年、2017年续签食堂合同时,明确约定食堂每月承包费,却仍按原标准实收,并多次通过午餐补贴报支直接冲抵。经查阅2016年、2017年行政会议记录,虽有明确继续减免事项,但合同没有重新签订,也没有补充协议。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立行立改。①关于白条报支问题。2017年8月,学校财务部门通过自查,已发现学校食堂承包方没有开具发票资质的问题,学校党委要求对该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17年8月29日学校与汕头市喜客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协议书,并要求于签订之日开始凭借正规发票进行报销。②关于坐支问题。自2016年9月起,食堂管理费上缴与教职工餐费支付已分开,同时,食堂就餐费用也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17年9月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已彻底解决白条报支、坐支问题。二是完善《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规程》,严格执行报销手续相关规定。对2016年新生军训教官工作餐餐费、2016年9月基金从业人员考试工作人员餐费报销缺乏军训通知、用餐人数、天数清单等材料,已完善相关材料。同时,严格报销手续,开展自查,对缺乏相关材料的报销手续进行完善,并杜绝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履行相关条款,对有变更内容需通过重新签订合同(协议)或签订补充合同(协议),杜绝再次出现合同(协议)与实际执行不符问题。

13.关于库存现金偏大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抽查,2016年2月、2017年2月28日、2017年11月8日、2018年6月28日在无提现的情况下支付费用后,库存现金结余较大。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最大限度减少现金库存量。采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直接支付到领款人银行账户。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完善内控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 关于教师节企业慰问违反财政财务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2017年两年教师节企业慰问均以现金收入再以现金发放,未按规定将捐赠所得存入应缴财政专户。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0年2月学校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的专题学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部上缴龙湖区财政专户,支出由龙湖区财政局根据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二是通过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学校自2018年起至今已不存在教师节企业慰问情况。

15. 关于新生学杂费收缴、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10月31日,学校通过应缴财政专户上缴财政新生学杂费。对比每日新生入学收费汇总情况看,现金收入未按财务制度及时存入银行账户,收缴不及时。经到学校调阅资料了解到,截止到2019月8月7日,该单位仅完成截至六月底的结账,账务处理不及时。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在收取新生学杂费时,尽量通过电子货币方式缴入学校账户,若不得以需收取现金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送存学校银行账户。2020年2月经自查,我校2019年7月新生收费时已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尽量减少库存现金量。自2019年8月1日起收缴新生学杂费,已实现当日库存现金余额为0。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关于“截止到2019月8月7日,学校仅完成截至六月底的结账”的问题。经核对,对2019年7月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需在8月1日取得银行对账单后才能进行月结。巡察组于7月31日进驻我校后,根据要求,财务室集中力量为巡察组提供所需资料,导致拖慢7月份结账进度,该月份结账已在2019年8月9日完成。2020年2月,学校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制度开展专题学习,并完善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 关于报支内容笼统、报支单据可信度差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抽查,个别人员报支2016年1-3月交通费用,报支单据没有注明具体发生月份、加油车辆车牌号,大额现金支付交通油费没有附加油清单;报支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奖品,仅附易初莲花超市开具的奖品发票,未附购置奖品清单,报支内容笼统。经抽查,2016年1月31日凭证其他现金科目显示:制表人和签领人均为同一人,报支内容笼统、报支单据可信度差。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财务部门立即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整年及往后年度进行延伸核查。2016年度报支内容笼统单据涉及报销款项已全部退回上缴至学校基本户。自2017年度开始已不存在类似问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和规范的学习,严格报支内容,严格执行原始凭证内容完整性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原始凭证完整性的核查力度,对凭证不齐的报支坚决拒绝给予报销。另外,学校自2018年起,绝大部分补贴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并取消教职工签领现金,已杜绝补贴签领表签领不规范的情况。避免再次出现报销凭证不完整、报支内容笼统等情况的发生。

17. 关于工会账户存在库存现金偏大、报支单据不合规、以领代支、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经抽查发现:2016年底、2017年底、2018年初在无提现的情况下支付工会活动费用后,库存现金偏大。(2)2016年12月第3号凭证,仅以食堂收款收据凭证报支餐费,报支单据不合规。(3)2016年12月第三号凭证,2016年职工体育比赛活动费用由各科室签领活动费,存在以领代支的问题。(4)每月财务支出凭证都集中在年终整理装订成册,账务处理不规范。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立行立改。①关于库存现金偏大问题。工会业务量虽少,财务人员也为兼职人员,原财务结算均以自然年结算,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减少现金库存量,学校党委要求工会自2019年起改为月结账,并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程序。②关于收款收据报支餐费问题。学校于2017年8月29日与汕头市喜客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协议书,并要求于签订之日起凭借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已杜绝收款收据报支餐费问题。③关于以领代支问题。自2019年起,已取消该项支出。④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自2019年起工会账务已改为月结账,及时对当月份发生账务进行结账,避免再次出现年中支出年末登账情况。二是学校党委要求工会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0年2月18日,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费用使用管理。

六、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

18. 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对个别不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人员不敢动真碰硬。在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方面,仍存在个别教职工漠视考勤制度情况,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学校《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学校于2017年10月已启用考勤机打卡及自动统计考勤。2020年3月9日修订完善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的规定》,完善缺勤人员通报和绩效工资扣罚机制,严格执行请假审批手续。二是加强督查和抽查。由学校纪委牵头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教师上、下课,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以及是否中途离岗等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和扣罚,加强警示教育。

19. 关于修缮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抽查,发现以下情节:(1)2015年10月8日实训基地土建机电路施工工程施工合同书,无立项手续,没有通过预算审核,工程竣工后仅通过施工方和业主组织验收。(2)2016年1月4日零星修缮项目合同书,无立项手续,项目资金没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工程竣工后仅通过施工方和业主组织验收。(3)2016年1月26日实训基地玻璃隔断及地面面层铺设工程合同,无立项手续,项目资金没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工程竣工后无组织验收。(4)2016年7月15日、2016年9月12日学校零星修缮项目合同,无立项手续,项目资金没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工程竣工后仅通过施工方和业主组织验收。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手续。学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进一步加强对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龙府〔2011〕101号)等有关规定学习,对新文件新规定及时跟进,严格执行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科学立项、规范管理、安全实施。二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学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对新文件新规定及时跟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造价预结算审核,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浪费现象,杜绝偷工减料等行为,为工程的建设质量提供切实保障。三是修订完善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相关规定。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进行,更好地健全和完善学校项目建设,2020年3月学校进一步修订了学校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及工程类项目建设(含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四是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学校项目管理部门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从源头上堵塞了资金支出管理上的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 关于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不够认真细致、流于形式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经查阅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承包期前后矛盾。(学校补充说明:协议表述前后不一致原因属打字校对错误)(2)由围墙修缮工程竣工后,学校与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流于形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格未填写开工、竣工、验收日期。(3)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退休人员2016年春节慰问名册表日期为2015年1月25日,工作不细致。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履行相关条款,加强对签订合同(协议)的文字审查,杜绝再次出现合同(协议)关键文字出错等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相关规定。2020年2月,学校进一步修订了学校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及工程类项目建设(含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严格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相关规定,严格规定验收过程及相关资料,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运作,保证工程质量。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自查和督查,避免财务资料出现笔误等情况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学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862409;电子邮箱1552447331@qq.com;邮政信箱: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办公室;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招生电话:0754-83960658 就业联系:0754-83960691
学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69号林百欣科技中专(珠池医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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