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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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驾驶 助力创文——市林百欣科技中专组织观看《拒绝车窗抛物 文明从我做起》宣教片
更新时间:2017-02-12   阅读次数:2028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礼仪,拒绝“车窗抛物”陋习,根据龙湖区创文办要求,2月10日上午,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拒绝车窗抛物  文明从我做起》宣教片。


   宣教片中,展示了多个因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的例,并通过车窗抛物者自身的悔过告诫我们,使我们真正了解到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甚至会造成生命安全隐患,且与当前我市不断深化的创文强管工作背道而驰


   观看完毕后,教师们纷纷表示,将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引导身边人在开车时不随便乱丢垃圾,文明驾驶,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车窗抛物丢掉的不仅仅是垃圾,还是我们这个城市的形象、素质甚至尊严。希望我们能一起携手,共同来拒绝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汕头文明市民,为美丽、文明的汕头添砖加瓦。


   据悉,汕头市颁布了“车窗抛物”六大教育惩戒措施,“车窗抛物”者将面临以下教育惩戒:

 1、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2、被市创文办和交警、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办班教育;

 3、公职人员有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者,将被抄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通报所在单位;

 4、被城管执法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被公安交警部门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扣2分;乘车人抛物的则处以50元罚款;

 6、对被媒体曝光车窗抛物2次以上者,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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