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展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致学生家长的信
更新时间:2019-05-17   阅读次数:2213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常言道,水火无情。切实提高师生抗御火灾能力水平,同时带动学生家庭火灾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住宅火灾,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19〕47号)精神,学校已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家庭住宅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发送给请您认真阅读,排查住宅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筑全省消防安全防护墙。

家庭住宅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一、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家庭住宅户内用电线路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开关应选用合格电气产品,鼓励使用新型防短路、防过载、防电弧断路保护开关。

二、电线套管。家庭住宅户内用电线路均应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

三、定期更换电气线路。家庭住宅户内用电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并采用合格电线产品,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倡议引导使用10年及以上的家庭住宅业主聘请具备资质的电气检测服务机构实施线路检测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社区居委会可提供具体指引服务。

四、用电设备安全。家庭住宅户内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暖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后应采取拔出电源插销等切断电源的措施。用电设备,尤其是高温发热用电设备,应远离可燃物。

五、严管电动自行车。家庭住宅户内、楼梯间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家庭住宅户内、楼梯间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

六、确保用火安全。处于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的家庭住宅应采用管道供气。家庭住宅户内除厨房以外区域应尽量避免使用明火,确需动火的,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就近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

七、拆除易燃材料。家庭住宅户内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装修。顶棚、墙面、地面内部装修时鼓励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装修。

八、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家庭住宅所在建筑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不得堆放物品,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并保持畅通。公共区域一律不得设置防盗铁栅栏。家庭住宅户内外窗、阳台已设置防盗铁栅栏的,鼓励引导拆除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辅助疏散设施。新建住宅外窗、阳台、外走廊及其栏杆上不得设置防盗铁栅栏确需安全防护的,可安装不影响市容景观的、钢丝直径不大于2mm的隐形防盗网并就近放置剪断钢丝的工具。

九、技防措施运用。推广家庭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设有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居民住宅楼院鼓励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鼓励居民住户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十、推行消防安全楼长制。家庭住宅所在居民住宅楼院、出租屋均应逐栋推行消防安全楼长制,由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人员、出租人或业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楼长应承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组织制定居民住户防火公约,每月针对有无违规装修、随意接拉电线、过负荷用电或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情况开展一-次上门消防安全巡查和宣传培训。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劝导业主进行整改,业主未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十一、宣传培训到位。居民住户要主动参加社区、居民楼院灭火逃生演练。主动接受上门培训服务。遵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居民区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熟悉掌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基本技能主动参观体验消防体验点,积极参加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公益活动。


(学生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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